清远市清城区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局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的要求,编制区城监局2010政务信息公开报告。如有疑问,请与清远市清城区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局办公室联系(地址:清远市清城区学宫街10号,邮编:510500;电话:0763-3330902,电子邮箱:qccjg@126.com)。
2010年,我局按照政务信息公开要求,进一步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内容,完善各项工作制度,规范公开载体形式,不断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,确定公开的内容。经过不断改善和逐步推进,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基本达到政务信息公开的相关指标要求。
我局实行公开办事制,按照有关法律法规,根据本局职能,制订了“公开办事制度”以及各项规章制度,完善权力运作的透明度,方便群众监督,具体为:(一)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在局办公楼一楼醒目处,公布了内设机构分布图。(二)在局办公楼一楼,为建筑垃圾管理所办证窗口设置了办证流程图,并告知所需携带的资料。(三)在直属各中队(所)办公室设置了办事流程图,以方便群众了解办事的程序、条件,同时公布了执法程序、执法依据、执法纪律、投诉电话,方便群众进行监督。
2010年,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改进和完善,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的问题:一是宣传教育不足,一些执法干部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深,理解不全面,信息公开工作面对社会宣传力度不够;二是缺乏信息专业技术人员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办公条件和设备的要求较高,专业性要求较强,日常维护和运行遇到问题时,往往因为技术和设备的原因拿不出有效的解决办法。
今后,我们将严格按照政务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和目标,建立并不断健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系统。一是提高认识,加强培训。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,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,加深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,学习借鉴其他政府部门的好做法,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;二是规范流程,健全机制。以制度化、规范化、科学化为着力点,进一步梳理各项行政权力,按要求编制好运行流程图,努力构建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,定期维护,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;三是强化管理,服务公众。进一步完善信息管理制度,明确责任,保障信息通畅。
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一日